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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蛇口海關規範申報要求通知 據蛇口海關2011-10-28通知,對報關要求做了如下規範調整:
1.報關單上品名不能以字母或者數字開頭。舉個例子,如:DVD播放機/17"顯示器/6件套不鏽鋼刀.....等,品名不能這樣打。正確的應該是:播放器(DVD播放器)
2.在品名、規格、型號欄不能空白,如有需要用分號區分。
3.嚴格要求海關申報要素申報。
4. 每一項的規格型號需要註明在對應項的規格/型號欄。
5.型號規格欄不能為空,無規格型號也要註明。
6.品牌/型號/規格/產品描述等申報要素不能顯示在備註欄(超過顯示範圍可在備註欄註明)
7.如果是手冊已在海關備案的,品名欄以手冊為準。 例1:24寸山地自行車 無型號 ABS牌 規範的寫法應該是: 山地自行車24寸;無型號;ABS牌 例2:17寸液晶顯示器 無型號 ABS牌 顯示原理:陰極射線管 臺式電腦用規範的寫法應該是:液晶顯示器17寸;無型號;ABS牌寫不下的再寫備註欄 以上規範要求從2011年11月1日開始實行,敬請知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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